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近來國內自行栽種或是從國外販運大麻之案件相當多,與美國、加拿大國家對大麻合法化有關,臺灣是國際社會,也受到這方面影響,防疫期間,很多人透過網路交流,討論大麻與文化藝術創作結合,導致青少年覺得大麻合法化是創意,近年大麻主要成分,四氫大麻酚(THC),容易有幻想幻覺,易導引到暴力攻擊等情形發生。
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:本條例所稱毒品,指具有成癮性、濫用性、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。
毒品依其成癮性、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,分為四級,其品項如下:
一、第一級 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、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(如附表一)。
二、第二級 罌粟、古柯、大麻、安非他命、配西汀、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(如附表二)。
三、第三級 西可巴比妥、異戊巴比妥、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(如附表三)。
四、第四級 二丙烯基巴比妥、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(如附表四)。
切勿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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